勇救落水者的無名英雄
孫洪魁,男,漢族,1975年12月出生,濰坊市臨朐縣人。1997年9月進入臨朐法院,先后在蔣峪法庭、立案庭、民一庭、營子法庭、九山法庭、民一庭工作,現任民一庭副庭長。2013年被臨朐縣委政法委評為“優秀政法干警”。

孫洪魁,男,漢族,1975年12月出生,濰坊市臨朐縣人。1997年9月進入臨朐法院,先后在蔣峪法庭、立案庭、民一庭、營子法庭、九山法庭、民一庭工作,現任民一庭副庭長。2013年被臨朐縣委政法委評為“優秀政法干警”。
奮不顧身,勇救落水女子
2017年6月2日晚上,孫洪魁接到孩子同學家長的電話,外出幫助找尋孩子。10時許,他行至臨朐縣城民主路南首彌河景觀橋附近時,突然聽到有人在橋下大喊,“來人啊!有人掉進河里了!”“誰會游泳?快來救人,有人落水了!”好幾個人幾乎同時在喊。孫洪魁順著喊聲向橋下看去,只見岸邊圍了幾個人,有的正焦急的撥打110報警,有的正大聲呼喊救人。
孫洪魁見狀,知道有人落水,他來不及多想,快步跑到橋下,看清落水者的具體方位后,衣服都沒來得及脫,便跳進約2米多深的水中,朝落水者方向奮力游去。此時落水者離岸邊已有近20米遠,在水中時起時伏,頭已經沒到水面以下,只看到一只胡亂揮動的手,情況萬分危急。天黑水深,孫洪魁憑著下水前對方向的模糊判斷,用最快的速度游到了精疲力竭的落水者身邊,緊緊抓住她的一只手腕,奮力將她拉出水面,然后用盡全身力氣拉著已經失去意識的落水者游到了岸邊。
在眾人的幫助下將落水者救上了岸,孫洪魁在岸邊群眾的協助下對落水者進行了緊急搶救,直到她吐出腹中積水,咳嗽了兩聲,慢慢恢復了意識,他這才感覺到初夏的風在晚間還是頗有寒意。此時,他接到了家屬的電話,知道孩子已安全到家,又看到巡警已經到場,他不顧巡警在后面追問他姓名和工作單位的呼喊,快步離開了現場。
在場群眾用手機拍下了把孫洪魁救人上岸的現場視頻,并發到了朋友圈。一時間,這段“無名英雄勇救落水者”的視頻在朋友圈中迅速傳播開來。孫洪魁不顧自身安危,勇救落水者的行為,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交口稱贊。多次轉發后,視頻中的孫洪魁雖然只有側面,但還是被熟悉他的人認了出來,這時,他救人的事跡才被同事們知曉。臨朐縣人民法院黨組得知此事后,對孫洪魁無私無畏,保護人民群眾的人身安全的行為予以了表彰嘉獎。幾天后,身體已無恙的被救落水者小李聯系到了孫洪魁,對他表示了感謝,并將一面“救命情深,恩德難忘”的錦旗送到了法院。
認真履職,提升服務水平
在審判工作中,孫洪魁始終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每審理一起案件,不管大小、難易,總是深入調查,反復核實證據,做到程序合法、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判決公正,力求每個案件都經得起歷史的檢驗。孫洪魁所在的民一庭集中了勞動爭議案件、不動產案件、醫療糾紛案件等,幾乎每一件案件都是硬骨頭,在此情況下,孫洪魁年均結案仍達到近二百件。
牢固樹立服務大局的的觀念,摒棄單純辦案思想,更加自覺地服從于黨和國家中心工作。特別是在服務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面,增強自覺性、主動性,在立足本職、依法辦事的前提下,主動不越位,幫忙不添亂,多做排憂解難工作,多做出謀劃策工作,實現司法服務水平的最佳化。他審理的譚某等九人訴訟某村委勞務合同一案,涉案村多年即因宗族派別而矛盾重重,縣委為該村專門成立工作組,原告等人為被告村平整土地因欠付勞務費發生爭議,立案后雙方即因矛盾而分別到省高院、省政府上訪。案件由其他審判組織轉由孫洪魁承辦,審理過程中,發現原告的起訴應駁回,于是主動與工作組協調,并做好當事人工作,在嚴格依法處理的同時,向當事人作了充分說明,當事人罷訪息訴,最終接受法院的裁判結果。
他承辦的黃某某、張某某等三十一人與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一案,自2007年4月起,雙方即因未按期辦理權屬登記、與設計圖紙不符等成訟,在訴訟期間,六十余戶業主圍堵、打砸開發商車輛導致雙方矛盾升級,業主組織上訪,案經一審、二審及省高院再審后,又發回重審。孫洪魁接手案件后,認真分析案情,多次組織雙方調解,指出雙方各自的違約之處,沒有因開發商是外地企業而強令其承擔更多責任,也沒有因業主上訪就偏袒,在公平公正的感召下,最終雙方達成協議并使其中二十五名原告與被告當庭履行協議,使這一長達九年的糾紛得以成功化解。
責任編輯:趙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