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迎春,女,1974年1月出生,本科學歷,現任山東盈德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
在公眾眼里,她永遠是這樣的形象,山東人民廣播電臺《周末說法》欄目主播王見如此說:“她就像《致青春》里的鄭薇,那么能耐、那么活靈活現、那么直言快語、那么充滿熱情和活力,又那么可愛。她在律師這個行當里干得如魚得水。她似乎是為這個職業而生。”
為貧者說理 替弱者維權
這是一個8歲孩子寫給法庭的信“我跪在滿地的玻璃上求爸爸別打媽媽,我爸爸抓著我媽媽的頭發給我姥爺打電話,你再不來我就把你閨女打死。”這是一起典型的家暴案件,當事人告訴任迎春在當地找不到可以替她維權的律師,因為當地的律師都不情愿也不敢接她的案子,原因很簡單---她的丈夫在當地法院工作。案件代理的難度可想而知,庭審的現場至今讓她記憶猶新,這是一場正義的審判,是一場艱難的女性維權的戰役,在事實和輿論面前,男方最終接受了調解離婚,孩子監護權歸女方,夫妻共同財產的絕大部分也分給了女方。
拿起司法之盾 用信念捍衛法律的尊嚴
2015年8月長期在醫院醫治的李某去世了,任迎春和這位老人的故事很長很長。2006年5月李某因頸椎不適,到醫院就診,醫院對老人實施頸椎內固定術,術后出現肺部感染,由于神經受損,無法咳痰,2006年6月院方為老人作了氣管切開手術,術后出現生活不能自理。對于老人入院前后的狀態,法院一審判決書是這樣描述的“原告在被告處就診,入院時可漫步行走,經手術治療后,原告高位截癱。”經過鑒定老人病情構成一級傷殘,需要完全護理依賴,但是院方對此并不認可。為求說法和賠償,子女多次找到院方理論,也數次到省市相關部分上訪,而且通過媒體進行呼吁,幾乎所有能走的路他們都嘗試了,一切都是徒勞! 2008年1月22日,她擔任了老人的援助律師,正直她懷孕4個月,作為援助律師的她怎么也沒想到,這起案件從接手到辦結竟然用了長達四年半的時間。為了代好這個案子,她懷孕期間查閱了大量相關醫學專業知識,向法庭提交證據31份,書面證據400多頁,錄音證據3份,庭審4次,與醫院方正式調解4次,非正式調解10余次,兩次司法鑒定,省內省外各一次。2012年8月案件終于在濟南中院畫上了句號!老人已發生和將要發生的全部損失100%由院方承擔,這是一個什么樣的概念呢?從2006年5月入院一直到2015年8月, 9年多的時間,老人一天也不曾離開過醫院,在此期間產生的治療費、陪護費、康復費、殘疾賠償金、殘疾器具費等各項損失高達200余萬元!這個案例獲得了2012年濟南市法律援助十大優秀案例,并且通過省司法廳上報國家司法部遴選為典型援助案例。老人去世前囑托她的三個子女一定表達對律師的感謝!
“兩袋茶葉、一書包花生”是我們一家人的心意
2014年深冬季節,省政府信訪部門電話告知有位從煙臺來的對法院判決不服進行申訴的婦女,她安排助理把當事人接到了辦公室,這是一位60多歲的農村婦女,衣衫襤褸,面容憔悴,為了給生活不能自理的女兒維權長途撥涉來到省城,因為案件經過了一審、二審,案情復雜,老太太作為女兒法定監護人必須在律師寫好的申訴書上簽字,第二天還要帶著老人去省高院立案,所以老人當天必須住在濟南。在等律師工作的時間,她一邊吃著自己從家帶的干糧一邊問律師附近有沒有醫院,律師很關切的問她是否是身體不適,她的回答讓在場的人驚呆了,“醫院暖和,也不趕人,我晚上在輸液室睡覺就省了住旅館了…”。這一切被她知道了,她安排助理無論如何明天一早趕到醫院帶老人去吃早飯,并且讓助理給老人買了返程的車票還給了她200元錢,這些舉動對她來說太正常了,因為這么多年她不僅僅通過法律援助而且還通過物質援助了太多太多的弱勢群體,在她的記憶中這件事情如果不是因為老人的再次出現她早已忘卻! 2015年4月的一天,她接到了一個公用電話亭打來的電話,電話亭的主人說有個外地來的老太太問去你們律師事務所怎么走,她聽了半天才明白是去年冬天的那個受援人。老人來了,給她帶來了老人家里自己種的兩小袋茶葉和一書包的花生,這一次老人不談案子也不為案子,做了半天的火車就是為了來濟南當面表達對她的感謝,她說自己為了女兒的案子求過很多人、經歷了很多的波折,只有在她這兒讓她感受到了人間的真情,她說她是他們一家的恩人,新茶下來了,就是讓她常常新茶的味道。
伸出援助之手 為百姓點亮了生命之燈
2014年2月14日在省廣播電臺《周末說法》欄目直播的過程中,任迎春接到了一個熱線,電波那邊的聲音 “姐,還記得我嗎?”這么熟悉的聲音她怎會忘記,他是她執業以來承辦的第一起法援案件,小伙子從部隊轉業后到廈門去做保鏢,被誤傷為二級殘疾。她只身一人前往福建開庭,為了得到小伙子的諒解書減輕量刑,被告家屬從先請求后威脅,她買了面包和水躲進賓館不敢出門。也就是那一次,任迎春給他帶回來11.9萬元的救命款,她怎么可能忘了他!太多太多的受援人,因搶劫、綁架、尋釁滋事被判刑13年的未成年小伙每間隔一段時間我就能接到他從監獄偷偷打給我的電話,因拖欠工資、加班費和社會保險的酒店管理女工,因重大違規被單位開除的保險業務員,因婚外情被逼離婚的全職媽媽,在一個個案件中受援人或感激或期盼或無助的淚水都是支持她不斷前行的動力,是他們讓她看到了自己存在的價值,也是他們讓她學會了感恩和包容。
她作為山東省法律宣講團成員,代表山東律師到云南、四川、西藏,宣講的腳步遍及了軍營、學校、企業、看守所,從省內到省外,從社區活動到上山下鄉,從節目熱線到現場咨詢,解決個別問題到法律培訓,哪里需要法律援助哪里就有她的背影!
執業十年來她累計辦理法律援助案件171件,跟蹤服務受援人650余人次,參與政府接訪21次,為受援人挽回經濟損失2140余萬元。十年法律援助之路,她用自己的實際行動書寫了一個大大的好人形象;十年法律援助之路,為無數困難群眾送去了幫助和愛心,弘揚了社會正義公平和正能量,充分體現出了一個法律工作者優秀的道德品質。
責任編輯:劉美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