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自行車隊申訴被駁回 同時因站裁判臺被罰款
2012-08-04 15:33:00 我要評論
劉寧 王亞宏 來源: 新華網(wǎng)[提要] 倫敦奧運會組委會3日發(fā)表一份《自行車委員會的決定》公報稱,任何隊伍都不能對裁判組的決定提起申訴,這就意味著中國自行車隊的申訴被駁回。
新華網(wǎng)倫敦8月3日奧運專電(記者劉寧 王亞宏)倫敦奧運會組委會3日發(fā)表一份《自行車委員會的決定》公報稱,任何隊伍都不能對裁判組的決定提起申訴,這就意味著中國自行車隊的申訴被駁回。同時中國隊由于2日比賽后有成員站到裁判臺上被處以200瑞士法郎的罰款。
該公報稱:“對于頒獎典禮,為了尊重比賽和避免延時,所有的隊員必須穿著比賽服參加頒獎典禮。同時提醒所有參賽隊伍:首先,在比賽期間,隊內(nèi)任何人員不得登上裁判臺;其次,所有對于結(jié)果的問詢必須在賽后進行;第三,對于裁判組的最后判罰不接受申訴;第四,隊內(nèi)任何成員不得站上發(fā)令臺、過道、斜坡和柵欄。”
在對中國隊的處罰里,公報稱,“對于比賽中的行為,對志愿者、工作人員和官員的攻擊行為都將受到制裁。中國隊由于沒有尊重內(nèi)場官員的指引(站到了裁判臺上),罰款200瑞士法郎。”
在2日晚的場地自行車團體競速賽中,中國女隊在決賽戰(zhàn)勝德國隊的情況下,被判犯規(guī),獲得銀牌。賽后,中國自行車隊向國際奧委會和國際自盟提起申訴。
倫敦奧運會自行車委員會由國際自行車聯(lián)盟(UCI)官員組成,負責賽事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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