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慧:刑事訴訟法修正 有助少出冤案錯案
2012-03-11 11:55:00 尹玉濤 王磊 來源: 大眾網 我要評論
[提要] 針對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鼎業律師事務所主任許智慧今天在接受大眾網采訪時表示,刑事訴訟法的修正更能進一步保障沒罪的人不受追究,保證少出錯案,或者不出錯案。

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鼎業律師事務所主任許智慧接受大眾網采訪。
大眾網北京3月11日訊(特派記者 尹玉濤 王磊)針對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鼎業律師事務所主任許智慧今天在接受大眾網采訪時表示,刑事訴訟法的修正更能進一步保障沒罪的人不受追究,保證少出錯案,或者不出錯案。
在采訪中,許智慧表示,刑事訴訟法的修正案確實有很多進步,修改了很多具體內容,比如說在保障人權方面做了很多具體的規定,另外在犯罪嫌疑人的辯護權也跟《律師法》有了進一步的銜接,還有一些內容比如說非法證據排除,這都是刑事訴訟歷史上很重要的一個進步。
許智慧舉例說:比如說像律師會見嫌疑人,在偵查階段就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在偵查階段第一次被詢問就可以請律師了。過去律師會見的時候很難,現在等于是拿著律師的執業證,拿著委托手續可以直接去看守所會見嫌疑人了。當然有個別的情況除外,危害國家安全罪除外。還有對她一個印象很深的例子,就是非法證據的排除,這也是第一次新的規定,過去等于說也是禁止刑訊逼供的,但是刑訊逼供僅是非法取得證據的一種途徑,可能還有其他的方式,現在等于說,只要是非法取得的證據,原則上是不能使用的,除非他可以作出合理解釋或者補正。
在許智慧看來,刑事訴訟法的修訂更能進一步保障沒罪的人不受追究,保證少出錯案,或者不出錯案。比如說,證人證言方面也有很大的進展,過去如果關注刑事案件就會發現,有很多案子僅僅憑證人證言就可以定了。現在是如果證人證言關系到這個案子的定罪量刑的話,而且對方比如說犯罪嫌疑人的律師或者犯罪嫌疑人又提出異議的話,在法院認為必要的時候是應當要求證人出庭的,證人是有義務出庭的。“這一點我覺得是很大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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