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眾網濟南12月24日訊 (記者 吳哲)近日,由大眾網連續報道的濟南“樓坑坑”事件有了新進展,開發商承諾業主可以選擇退房并會補償雙倍已交房款,或者再其他樓上選擇新房,但是要補交差額。面對這看似“優厚”的解決方案,不少業主卻并不買賬,今天向大眾網記者道出內心的氣憤和無奈。
退房補償方案部分業主無法接受
業主們首先對退房補償方案提出了異議。在濟南市衛生系統工作的王老師看了“通知”后表示很無奈,她告訴記者“公開信”的內容自己并不滿意:“如果我退房后,雙倍返還我當時繳納的30%首付款,也就是60萬元,即使這樣補償,我也不能在相近地段買到這樣大小的房子了。”
談起退房補償,訂購正大花園二期五號樓的另一位業主張小姐則顯得相當氣憤,她指斥這是開發商的霸王條款,不考慮業主的權益。“開發商的意思是讓我們無條件接受新的方案,但是新方案明顯帶有霸王條款的性質。”王小姐給記者說,自己首付了30%房款16萬,即使拿到了30萬的補償,以現在的樓價,可連首付都不夠。
“可選房”屋面積大出20平米 業主購房負擔加重
對于“換房”的解決方案,更多的業主表示:開發商沒誠意,讓他們被動的接受130平米的房子,但是多出的面積還要按照7800/平方米的價格來承擔。
張先生原來購買的是110平米的房屋,現在如果選房就必須選擇130平米的戶型,張先生一臉無奈的說:“我本來就是因為無力承擔大戶型的費用才折中挑了110平米的房子,現在多出的20平米按7800的均價,需再支付15萬多的房款,我真是拿不出這些錢來。”
新房2010年底交房 遲交一年應給與相應補貼
“現在給我提供的130平米的新房,拋去位置方面的因素不說,比我原先訂購的110平米的房子大出20平米,這20平米是我被動接受的,開放商給出的7800/平方米的價格我是真的很難接受,即便是大家挑上了新房,交房時間仍然比購房協議中預定交房時間2009年底晚了一年,我們應該有相應補償的。”業主張先生對于新房的交房日期有很大的異議。
“正大建業給我們的‘通知’里只字未提這一年補償的費用,只是口頭上通知我們說是沒有補償,這顯然是不合理的。”業主代表王先生顯得相當氣憤。
新房樓層升高 每層每平米要多加50塊
業主們集中的第四點意見是,隨著樓層的增高,每層每平米要多交50塊錢,這個也是霸王條款。
“通知”規定:樓層調整首先由二層客戶按同等樓層調整,同等樓層被選完的,可向上調整一層。樓層差價為50元/平方米。業主張女士告訴記者:“我的樓層是9層,現在選到15層每平方米還要增加250塊。”她說,自己也想選擇低樓層,但是以前二期5號樓是一梯兩戶四個單元,現在變成了一梯三戶兩個單元,所以每個樓層都有選不到房子的業主,我們只能無奈地往上選。“可這多拿的錢,還是得自己掏啊!”
置換后的新房地勢低洼、公攤增大、8層以下采光受影響
除了上述的異議,很多業主對于新房的地勢低洼的位置,以及沿街噪聲和8層以下的采光權受影響也提出了自己的擔憂,
劉先生最無奈的還是關于新戶型的21%的公攤面積。他告訴記者,之前房子的公攤面積只有15%,算算這些差別就感到又氣憤又無奈。 “我們的經濟條件達不到,面積增大 、物業采暖支出也要增大。我現在只要一想起房子就睡不著覺,感覺像神經衰弱了一樣。”今年40歲的郝女士如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