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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0 01:52:29 作者: 來源:大眾網 【瀏覽字號:大 中 小】

大眾網北京3月9日訊 “我想演唱一首關于志愿者的歌”,今天晚上,全國人大代表、著名歌手譚晶在做客人民網“兩會訪談”時說出了這樣的心愿。她告訴網友,今年兩會,她提出的依然是設立志愿者促進法這個議案,為的是讓志愿者在獻出愛心的同時得到更多的保障。
志愿者應得更多保障
譚晶在去年的兩會上就提出了設立志愿者促進法的議案,今年,她再次提出。她覺得,這一年,志愿者給了她太多的感動。
譚晶說,大地震后,她在災區(qū)看到了很多的志愿者,他們大部分都不是有組織來的,都是自愿的,出于滿腔的熱情,出于一種愛心和沖動來到這里的。其實他們很多人都沒有想過,他來到這里除了幫助別人,是不是自己也可以得到一些保障。譚晶認為,志愿者在無私奉獻的同時,國家和社會也應當給予他們更多的保障,讓他們奉獻愛心的同時沒有后顧之憂。
“比如在抗震救災的時候,萬一我的人身安全受到了一定的威脅的話,這個時候是不是可以有這樣一個法律,我可以受到保護”,譚晶說,“不能說我去救別人了,然后我也受傷了,我也沒有人管了。”
譚晶認為,通過立法之后,可以讓我們的志愿者有一種明確的權利義務和保障,這會更有利于我國志愿服務的健康發(fā)展。譚晶做過一個統計,在抗震救災的時候,差不多有500多萬志愿者參與,到了奧運會的時候,直接參與北京奧運會服務就170多萬名,“如果有了法律的保障,相信還會有更多的人加入志愿者的隊伍,奉獻愛心。”
志愿者考公務員應優(yōu)先錄取
談及志愿者促進法的內容時,譚晶給網友講了這樣一個故事,她在貴州遇到一名大學生志愿者,放棄了月薪三千元的工作,志愿到農村教書,然而,他現在卻很迷茫,當完了一年的志愿者,還能找到月薪三千元的工作嗎?
譚晶建議,志愿者促進法里應當有這樣的內容,保障人們在保留原職的基礎上去做志愿者,“比如我在兩年內,可以申請半年的時間去做志愿者。在這個期間,我的職位還可以不變,我還可以繼續(xù)回來工作。”
除了這些,譚晶認為,志愿者促進法的內容還應當涉及很多方面,但更多地是讓志愿者有更好的空間,得到更多的保障。
“比如,當過志愿者,在進入一些大的公司,或者一些好的單位的時候,或者是在考公務員的時候,填上我是志愿者這個名稱之后,是不是可以優(yōu)先錄取”,譚晶說,“再比如,志愿者是不是還要上一些保險,鼓勵設立一些志愿者基金,給志愿者一些財力支持等。”
“我自己也是一名志愿者”
譚晶告訴網友,她自己也曾經是一名志愿者,奧運會期間,她是當了一名城市志愿者。但她同時也承認,自己這樣的明星志愿者到那里真正地為人家指路,反而沒有麻煩添的多,“很多人認出來我以后,都要合影,所以很麻煩”。她認為,明星作為公眾人物,我更多的是要帶動大家,呼吁大家。
“所以我覺得我作為人大代表,我又做過志愿者,希望能夠為志愿者說一些話”,譚晶說。她還告訴網友,她身邊還的很多的志愿者,她姑姑家的小孩,還有一個親戚的孩子都是奧運會的賽會志愿者,“他們經常跟我聊天,聊一些他們做志愿者的經歷。現在的孩子生活都那么優(yōu)越了,還會去想著別人,還會去關心別人,這是一種特別好的品質。”
想唱首關于志愿者的歌
譚晶認為,志愿者肯定是一個特別有愛心的人,而且是不太計較個人得失的人,否則他做不了志愿者,因為志愿者本來就是不求索取的,不計報酬的。在慈善事業(yè)里,志愿者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志愿者也是和諧社會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大家都去幫助別人,我想人和人之間就會更加融合了。家也就很和諧了,社會也就和諧了。”
譚晶告訴網友,其實她一直在考慮創(chuàng)作一首關于志愿者的歌曲,早在奧運會的時候,她就想寫一首奧運志愿者的歌,她還希望能在網上征集一下歌的名字,“就叫《志愿者》嗎,還是有更好的詞,大家都可以想一想。”她還透露,她聽說全國青聯那邊也希望有一首關于志愿者的歌。除了自己寫歌,譚晶也希望自己能唱一首關于志愿者的歌,“因為這些年來一直都在做著跟志愿者有關的工作,所以也希望可以真的演唱一首為志愿者演唱的歌。”(本網特派記者 趙永剛)
編輯:陳宏發(fā)